【For學生-109-2學雜費減免第1次公告】第二階段申辦:1月11日起至3月5日截止。
同學們,你們好:
109-2學雜費減免第二階段申辦期限為110.1.11(一)
★請提早完成申辦審核相關程序,並依規定期限先行繳費。
★請注意教務處規定註冊繳費期限,以免影響自身就學權益。
★【注意事項】★
1.教育部學雜費減免1學年可申請2次,
2.凡具有多項公費減免資格之學生(含弱勢學生助學金、農(勞)
3.採「預收學分」收費之學生,於每學期加退選結束後,
4.審核通過後,如身份資格有任何異動,應主動通知校方。
5.其餘未盡事宜,請參閱生輔組網頁說明,
~學務處生活輔導組 提醒您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