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學金,即日起至109/09/15(二)17:00前提出紙本申請

※ 109學年度『德行獎學金』
獎勵金額:每名新台幣三仟元為上限。
申請資格:
一、具有優良事蹟及操行成績為各系優秀者。
二、學業成績總平均應達七十分(含)以上且全部及格。
三、體育、全民國防教育、服務領導教育成績達七十分(含)(凡於規定年級內修畢體育、全民國防教育、服務領導教育課程者不受此限制)。
繳交資料:
一、申請書。(請使用附件新表單)
二、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。(108學年度下學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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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109學年度 『孝親助學金』
由各系推舉符合資格之學生,並經院務會議決議後推薦,原則上同一學制已獲獎之學生,不再重複獎助之。  
獎勵金額:每名新台幣最高以一萬元整為上限。
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要件:
一、低收入戶子女或家境清寒者,具孝親具體事蹟。
二、申請學生應修習學分數須達教務處所規定之最低學分數。
三、前一學期學業成績每一科均及格,且平均七十分(含)以上。(107學年度下學期)
四、前一學期操行成績達八十分(含)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處分。(107學年度下學期)
申請人需檢附下列資料各乙份:
一、申請書(含具體孝親事蹟概述)。(請使用附件新表單)。
二、成績單。
三、獎懲證明(請獲得系上推薦同學到生輔組申請)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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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109學年度『財團法人黃秉心保險獎學金基金會』
一、本獎學金僅接受非畢業班同學申請。
二、請附完整學年成績單正本。(108學年度上下學期)。
三、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,無不及格,操性成績在八十分以上,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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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109學年度『吳家錄獎學金』
一、男女各錄取三名,清寒學生一名。
二、獎勵金額:每名新台幣一萬元整。
三、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,無不及格,操性成績在八十分以上。
四、清寒學生另附清寒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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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109學年度『黃薏桂同學紀念獎學金』
獎勵金額:每名新台幣三仟元為上限。
申請資格:
一、凡樹德科技大學金融管理系學生,操行八十分以上、各科成績須達七十分以上,學年總平均七十五分以上者。    。
二、 家境清寒者優先,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    
繳交資料:
一、申請書。(請使用附件新表單)
二、請附完整學年成績單正本。(108學年度上下學期)。  
三、清寒學生另附清寒證明。   
 
※以上欲申請之同學,請將(申請書)與(108學年度成績單)一併於109/09/15(二)17:00前
(紙本文件方式,切勿mail)送至系辦,提出申請,缺件、逾期恕不受理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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