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】因應本校3月2日開學,申請時程順延至109年3月17日
歷史查詢記錄:校務資訊第1次公告日1090109、第2次公告
各位同學您好
因應本校3月2日開學並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11日臺教秘(五
【注意事項】
一本助學金為校外補助,符合低收入戶資格的學生,
二學校彚報教育部學產基金學生申請資料後,經資格審查【查詢進度
三領款方式有二種【轉帳】或【領支票】,
四學生畢業離校前、資格不符或不申請本助學金,
【已領取下列補助者,不得重複申請】
1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。
2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費用減免。
3特殊教育學生獎學金及補助金。
4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。
5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學費減免。
6原住民學生助學金、伙食費及住宿費補助。
7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雜費減免。
8本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免納學費之補助及定額補助
9師資培育公費生及公費醫師培育之公費待遇。
10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清寒榮民及清寒遺眷子女獎
11勞動部之失業勞工子女助學金。
1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之農漁民子女助學金。
13其他經本部公告之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及優待補助。